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学有道 |  2026-11-05 06:00:00 原创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

□ 张太原

●提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战略意义,在于使党始终保持政治本色、不断巩固执政根基。长期执政不是执政时间的简单累加,而是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都能保持性质宗旨、回应人民期待、有效履行职责。只有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因素,防止政治方向偏移、组织能力退化和党群关系疏离,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坚实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之上,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于2026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持之以恒”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要求。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会自然保持,执政能力也不会随着执政时间延长而自然提高。党内一些老问题尚未根除,新情况又在不断出现,稍有松懈,已经取得的成绩就可能得而复失。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寄希望于几次集中整治,更不能有松劲歇脚的想法,而要成为党的建设和执政活动中一以贯之的要求。

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战略抉择

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表明,党的建设总是同党所承担的任务联系在一起。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先后把党的建设作为伟大工程、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是为了使党适应历史任务的变化。党之所以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在依靠自身力量和人民支持解决自身问题中保持生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对这一历史经验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由其理论基础、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所规定,却不会因组织名称和历史传统而自然延续。它要体现为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对人民利益的维护和对使命任务的担当。党的纯洁性也不是静止状态,而要在同错误思想、消极作风和腐败现象的持续斗争中得到维护。过去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某些方面先进也不等于所有方面都先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首先来源于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实践性、过程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中把党的自我革命明确界定为刀刃向内,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既是自我革命的推动者,也是自我革命的对象。没有刀刃向内的自觉,自身问题容易被掩盖;这种自觉如果缺少制度保障,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自我革命”同“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相互贯通,一个着眼于人民监督,一个着眼于党自身的主动检视,共同回答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问题。

长期执政使这一问题更具特殊性。长期执政为党积累领导经验、整合社会资源、推进长期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可能伴生权力惯性、组织惰性和脱离群众的风险。执政时间越长,越需要防止把历史功绩当作放松要求的理由,把执政地位当作可以自然延续的资本。党面临的考验和危险不会因其取得重大成就而自动消失,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约束就应当跟进到哪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使党始终保持自我检视和自我校正的能力,维护政治安全、巩固执政根基。

为什么必须持之以恒?《决定》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分析给出了具体回答。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长期存在,不可能通过几次整治就彻底消除。党的队伍不断更替,改革开放后出生的党员、干部比例越来越大,教育管理必须适应他们的经历和特点。党内问题也在变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以及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都会带来新的情况和风险。国际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国内改革发展和治理任务更加复杂,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持之以恒也不是固守老办法。根本方向、基本制度和严的基调不能变,具体方法则要随着问题变化而调整。每个时期都有需要集中解决的突出问题,但解决一批问题不等于自我革命任务的终结。只有既坚持原则,又不断研究新情况,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具有针对性。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战略意义,在于使党始终保持政治本色、不断巩固执政根基。长期执政不是执政时间的简单累加,而是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都能坚持性质宗旨、回应人民期待、有效履行职责。只有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因素,防止政治方向偏移、组织能力退化和党群关系疏离,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坚实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之上,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战略工程

党内各种问题往往相互关联,如果各管一段、各自为政,单项措施再多,也难以形成持久的治理成效。《决定》的结构充分体现了这一考虑。总论说明为什么必须持之以恒、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分论围绕党性、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组织体系、正风肃纪、反腐败和制度建设部署任务;最后对完善监督体系、落实政治责任作出规定。这样安排,既明确做什么,也明确依靠什么落实。“全面”不只是工作领域的覆盖,“从严”也不只是惩处力度,而是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权力运行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

增强党性之所以被放在根本性任务的位置,是因为制度和监督不能代替党员、干部自身的觉悟。制度能够划定行为边界,监督能够形成约束,但在复杂环境中作出正确选择,最终还要靠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价值追求。《决定》把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党性、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和加强党性鉴别贯通起来,并把党性鉴别结果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这样,党性既要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强,也要在实际表现中接受检验,不再是无法把握的抽象要求。

一个政党要形成统一意志和行动,离不开科学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形成正确集中,并使集体作出的决定得到执行。《决定》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内民主质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联系起来,并对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健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作出明确规定。干部和组织是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关键。干部是权力的具体行使者,选人用人、政绩观教育、能力培养和管理监督,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谁执行、以何种方式执行。《决定》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防止失之于宽,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党的各级组织则承担着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决策部署贯彻下去的任务。特别是在新兴领域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能只看组织是否建立,更要看能否有效发挥作用。

作风问题、纪律松弛和腐败现象表现不同,却常常相互关联。不正之风可能成为利益输送的掩护,纪律意识淡薄可能为权力越界打开缺口,腐败行为又会污染政治生态。《决定》强调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就是为了防止把这些问题割裂开来。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止消极应付和疲劳厌战,则说明作风建设既要克服问题本身的顽固性,也要防止治理者自身松懈。纪律教育、监督执纪和保障激励结合起来,才能既防微杜渐,又促进担当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同时处理腐败行为、权力漏洞和思想根源。不敢腐形成震慑,不能腐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不想腐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难以巩固反腐败成效。《决定》提出坚持从严惩、精准治、有效防、一体抓,强调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并要求形成监督、办案、整改、治理闭环。这意味着查处案件不是终点,还要由案件发现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推动整改和治理,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关键在于制度真正管用。制度数量增加,不等于制度自然生效。《决定》将增强制度执行力同大力破除潜规则并提,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明文规定如果得不到执行,关系、人情和暗箱操作便可能替代制度原则,形成“制度空转”。因此,既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也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严肃问责,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使制度权威真正落实于权力运行过程。

再好的制度也要有人负责执行。《决定》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员、干部具体责任,同时推动党内监督同各方面监督贯通协调。县级以上党委(党组)至少每年听取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报告一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和自身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持之以恒”由此成为可以检查、可以追责的日常制度。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保障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党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执政能力。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既要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复杂矛盾,又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党的领导地位并不自动等同于领导能力,制度优势也不会自然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不断推进自我革命,使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状况适应使命任务,才能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成效。强党不是强国之外的另一项目标,而是强国建设得以持续推进的内在条件。

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来检验。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既来自党的理论和政策,也来自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基层党组织的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质上是在维护党的人民立场。人民监督使党能够从外部评价中发现自身差距,自我革命则使党能够把人民期待转化为内部整改。党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凝聚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力量。

党的组织优势要成为治理效能,需要经过一系列具体工作。政治建设保证方向,民主集中制保证共同决策和一致行动,干部队伍直接影响权力行使,组织体系承担政策贯通和社会动员,制度、监督与责任建设则规范权力运行。任何一个环节薄弱,都可能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使这些环节长期有效运转,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的政治秩序、组织动员和执行保障。

管党治党严不严,最终还要看党有没有战斗力。严格管理如果导致党员干部不敢担当,就偏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强调活力如果脱离纪律约束,又可能导致权力失范。《决定》把坚持严的基调同激发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统一起来,把严格管理同关心爱护、澄清正名、保障担当结合起来。严是为了明确边界、纠正偏差,使党员干部在稳定预期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既防止乱作为,也避免不作为。

持之以恒还考验党能否在成绩面前保持清醒。形势好转时容易放松要求,问题反复时又可能丧失信心,这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决定》对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集中阐述,为长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理论支撑。党既要坚持运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经验,也要根据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研究新的办法,避免因循守旧,也避免急于求成,在长期执政中始终保持朝气和主动性。

《决定》结尾强调永葆赶考的清醒坚定。赶考没有因为已经取得的成绩而结束,也不会因为执政时间延长而变得轻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使党始终有经常检视自身、及时纠正偏差、把党的自身建设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的清醒。唯其如此,才能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新成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持久而坚强的政治保证。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崔凯铭 张浩 刘祯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