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提醒参保人:2027 年起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自然年度进行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郑莉 2026-11-05 15:08:39现场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获悉,为优化缴费服务,实现缴费年度与自然年度有效衔接,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威海市实际,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进行调整。

一、调整内容
自2027年1月1日起,将缴费期调整为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可在当年度内任何时期完成缴费。不再执行“上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集中缴费期。
二、过渡期安排
调整缴费期政策发布到正式执行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现行缴费政策,尚未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可继续缴纳2026年度保费。
三、缴费提示
(一)明晰政策变化,合理安排缴费
请参保人员知悉缴费周期调整政策的变化,按期缴纳当年保费,避免断缴漏缴,确保参保记录连续完整。
(二)坚持多缴多得,保障养老权益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足额缴纳保费。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如自身条件允许,鼓励选择较高档次、持续稳定缴费,可有效积累个人账户资金、享受更高政府缴费补贴,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三)线上线下渠道,便捷自主缴费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爱山东APP缴费,也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在2026年9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内,已缴纳202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无需在2027年自然年度内重复缴费。
居民养老保险是惠及民生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城乡居民的晚年幸福,请参保人员在缴费周期内,完成年度缴费。如有政策疑问,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税务服务热线12366咨询,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责任编辑:陶相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