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建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服务平台,山东试点推广公共区域智能阻控系统
山东发布 | 2026-11-05 18:29:29 原创
程文琪 李亚平 崔晗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11月5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效能,增强末端火灾防控能力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凤凰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哪些做法是山东的创新举措?对推动基层消防工作会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周升光:山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办发〔2026〕6号文件精神,不是简单照搬,而是聚焦基层“看得见、管不了”的突出矛盾,形成了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创新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实质融合。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2022年省消防救援局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发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镇街消防与应急力量在职能、人员上实质融合,解决了乡镇消防工作无专职监管力量的问题,火灾事故先期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让基层消防力量从“多头分散”到“一体运行”,努力实现基层消防治理有人干、有人管。
二是以法规规范破解消防控制室值守难题。新修订《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消防控制室在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实现控制功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实行一人值守。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山东出台了全国首个配套的地方标准《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管理规范》,将于1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对消防控制室远程监控中心建设的标准、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远程监控中心满足从业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要求后,可为联网用户提供远程值守服务,在确保火警处置效率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社会单位运营成本。
三是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参与基层监督执法。国办《意见》明确支持消防救援站干部和消防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山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按片区配备、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执法。消防救援站分布较广,消防员长期在一线执勤备战,工作经验较丰富,经培训取证后充实监督一线,能够强化基层监督力量配置、缩短隐患处置响应周期、推动隐患治理关口前移。让“救火的人”更早“防火”,把问题发现、核查、整改、销号贯通起来,把隐患处置在成灾之前。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如何真正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消防治理的积极性?比如刚才提到鼓励快递员等群体参与公益消防。请问这项举措有没有具体实施细则?

陈兵:山东《实施意见》提出,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治理,动员保安员、外卖员、快递员等参与公益消防,协助开展宣传提示、隐患举报等工作。快递员常年走街串巷、上门入户,是服务于基层消防治理的一支社会力量。近期,省消防救援局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组织发动邮政快递业平安员队伍参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举报投诉的通知》,依托全省2.4万余名邮政快递平安员,建立隐患举报流转机制。
一是强化培训。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以及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作为重点,对快递平安员采取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讲解隐患识别方法、判定标准、上报流程等内容,确保快递平安员“看得懂、辨得清、报得准”。
二是完善机制。建立登记受理、分办移交、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快递平安员可以通过“中国消防”公众号、平安员管理系统报送。平台将问题线索推送至具有管辖权限的镇街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跟进做好核查反馈。对长期违规停放充电,多次劝阻拒不整改的个人,以及未落实巡查、劝阻、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由辖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正向激励。鼓励企业出台内部配套激励政策,简化奖励申领流程,实行小额奖励、即核即奖、多次激励;对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并纳入快递平安员评优评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快递平安员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让大家敢于监督、放心上报。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直受到关注,部分小区存在充电设施不足、距离远等问题。请问,山东如何平衡安全管控要求和群众的实际使用需求,下一步在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引导、规范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焦培文: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4600万辆,在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隐患。电动自行车电池热失控起火,燃烧速度快,烟雾大、毒性强、逃生难。同时,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中停车难、充电贵、充电端口数量不足等问题,一直是群众的重点诉求。
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应急、消防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14个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治理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促堵,建管并重、群防群治”的原则,先划清“哪里不能充电、怎么充电才安全”的红线,再采取措施逐步让群众“有地方充电、充便宜电”。具体来说,主要推动了四项工作:
一是“立法规”,让安全底线清晰明确。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禁止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并设定了相应的罚则。济南、淄博等地也出台了配套法规和规章。
二是“补短板”,让群众充电更方便。针对老旧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的痛点,山东制定发布《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技术导则》,确保“建有依据、管有规范”。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建设充电桩,整治行动以来,全省既有小区新增充电端口207.5万个,新建居住项目同步配套建设74万个。截至目前,全省现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达到了450万个,群众“充电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是“降费用”,让群众充电更便宜。山东全面推行充电电费与服务费“价费分离”,住宅小区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从制度源头堵住中间违规加价漏洞。同时,以央企等头部企业做法为示范,推广“一分钱充电”惠民模式,累计补贴订单150余万笔。
四是“强技防”,让安全有保障。山东建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服务平台,在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试点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在楼道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自动上传平台,平台“派单”给物业和网格员及时前往处置,把安全防线从“电梯内拦截”前移到“入楼前阻断”。
下一步,将围绕“建、管、用、防”四个字持续发力:“建”上补缺口,以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逐步补齐存量缺口,同步保障增量需求;“管”上继续规范充电价格,加强充电收费和服务质量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查违规加价、价费未分离等问题;“用”上强引导,压实物业和充电企业日常管理责任,扩大“一分钱充电”等惠民措施覆盖面,常态化开展警示宣传,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规范充电习惯;“防”上抓早打小,持续推广智能阻控、自动灭火等技防物防措施,发动快递员、外卖骑手、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大众新闻记者 程文琪 摄影 李亚平 崔晗 策划 王雅洁)
责任编辑:岳霄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