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格式合同假象 揭开低价购车骗局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王丽 2026-11-07 16:42:39
“价格优、提车快、实体店签约、保您购车无忧”——一些网络平台的低价售车广告凭借诱人话术吸引部分消费者咨询下单。但看似稳妥的线下门店交易,背后可能暗藏精心编织的诈骗圈套。经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深挖彻查、追加起诉,一起冒用企业资质、使用格式购车合同伪造合法交易假象的购车诈骗案水落石出。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赔19名被害人50%购车款并取得谅解。今年6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2月,赵某开始担任山东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营汽车代购销售业务。2024年11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变更为赵某的朋友李某,赵某彻底退出公司经营。随后,赵某向李某租下公司展厅内的一间办公室继续使用,但双方明确约定,赵某不得使用公司公章、空白合同及对公账户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彼时,赵某因个人投资失利负债累累,资金链完全断裂。因其手中仍留存有公司变更后未及时回收、已经失效的空白购车合同和旧公章,遂萌生冒用公司名义敛财还债的想法。此后,赵某通过网络平台大肆发布低价售车广告,谎称系原公司负责人直销车辆,每辆车报价低于市场价2万至3万元,精准吸引有购车需求的消费者咨询下单。
低于行情的价格、真实的门店信息、盖章的格式合同,多重线下伪装彻底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多名被害人通过网络平台刷到广告,添加赵某的微信,线上敲定购车意向、支付首付款,随后如约前往线下门店当面签约、结清尾款。交易全程,赵某始终冒充企业工作人员,按照正规购车流程操作,权责条款齐全、版式统一的合同让被害人深信不疑。
2025年3月至7月,赵某累计骗取多名被害人购车款共计170余万元。钱款到手后,赵某从未对接车辆货源、未支付任何订车费用,而是将涉案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填补前期欠款缺口,以“拆东补西”的方式制造经营假象。面对被害人反复催促提车,赵某多次以车辆调配、手续办理等理由拖延搪塞。
案发后,赵某主动到案,但始终以资金周转困难、系正常经营纠纷为由进行辩解,否认诈骗故意,试图以民事经营风险掩盖刑事犯罪行为。
案件审查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网络广告截图、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购车合同、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材料,细致核实交易细节、履约能力与资金流向,发现并依法追加起诉赵某刻意隐瞒的一笔同类犯罪事实,完整查清全部涉案情节。
针对赵某无诈骗故意、仅系经营周转的辩解,承办检察官紧扣其利用格式合同虚假背书这一关键,进一步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边界:赵某在明知自身已无经营资质、无履约能力、无履约行为的情况下,刻意隐瞒公司主体变更事实,利用已失效公章、空白合同虚构销售身份,通过网络引流持续骗取不特定群众大额资金,钱款全部用于偿债而非履约,足以证实其主观诈骗故意,不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鉴于赵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筹措资金向全部被害人退赔50%购车款并取得书面谅解,临淄区检察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量刑建议中充分考量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丽 通讯员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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