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花”开在青春路上——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擦亮“青未了·小红花”未检工作品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宗琮   2026-11-06 16:31:02

大众网记者 韩金枝 宗琮 通讯员 杨梦竹 李媛媛 滨州报道

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名16岁的少年,一纸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所专门学校。在邹平市人民检察院,这四者被一根线串了起来——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真正把一个孩子拉回正轨。

滨州首例专门学校“检送生”

“检送生”指由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启动专门教育衔接程序,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的罪错未成年人。

这是滨州市首例专门学校“检送生”案件。办案中,该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将其送入滨州市某中学接受矫治教育,并落实“一人一策”帮教方案。

“不抓不等于不管,从宽不等于放纵。”承办检察官介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考察帮教计划随即启动。同步,该院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庭监护责任归位;安排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修复亲子关系;深入涉案少年所在学校开展法治课和校园欺凌问卷调查,排查风险线索并会商公安机关妥善处置。

从“一放了之”到“帮教到底”,这起案件既避免了“交叉感染”,又给孩子留住了回归社会的通道,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提供了可示范的样本。

一节获省一等奖的法治微课

预防走在办案前面,才是最有效的保护。该院打造的"青未了·小红花"法治微课荣获省级一等奖。该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履职作用,面向职校学生开设反欺凌主题法治课,面向教师开展专题赋能培训,让发现问题的眼睛更多、处置问题的手更快。

监督职能也同步发力: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罪错学生分级台账;联合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防治体系,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从“到场者”到“责任人”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检察力量难以形成合力。该院成立专门未检办公室,牵头组建民政、团市委、法院等10家单位联合的“一起向未来”党建联盟,统筹联动各方保护力量,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协作链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一体推进、协同发力。

与此同时,该院法警大队以“三熟悉四会”标准化范式主动嵌入未检办案,把警务保障从单纯的值庭押解,延伸至心理安抚、隐私守护、监护兜底、跟踪回访。

讯问时的一句安慰,庭审外的一次陪护,判后的一段跟踪回访,看似细微,却可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处境。从“程序性到场者”到“未成年人权益共同责任人”,这一转变让办案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了人文温度,也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责任编辑:宗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