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行政复议法 护航百姓维权路——“新说法”第五期聚焦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开展普法解读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1-07 21:25:04原创

大众网记者 彭苗苗 通讯员 郑言实 青岛报道

行政许可被拒、行政处罚不服、征收补偿有争议……日常生活中,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除了到法院“打官司”,还有一条更高效、便捷的维权途径——行政复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配套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为帮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掌握复议办理流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新说法”栏目第五期聚焦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特邀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林晓梅、山东众成清泰(西海岸)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鸣,围绕行政复议热点开展普法解读,帮助群众弄明白维权渠道、理清楚申请流程。

行政复议:零费用、周期短、渠道多、审查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通俗地讲,就是“民告官”,只是不是去法院告,而是到复议机关去告。

对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便民优势十分突出。林晓梅介绍,行政复议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审理周期短,简易程序30日内办结,普通程序最长90日内办结;维权渠道丰富,除线下窗口、邮寄方式外,还可通过爱山东APP、掌上复议小程序、电子邮箱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审查范围全面,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合理性,对群众权益的保护更加周全。

受案范围:15项情形可申请复议,实施条例进一步拓宽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杨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明确列举了14项可复议情形和一条兜底条款,具体包括: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申请行政许可被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对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对赔偿决定或不予赔偿决定不服;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不予答复;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合法权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拓宽受案范围: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遭受失信惩戒措施不服;对教育部门开除学籍、退学处理的申诉结果不服;学位申请被拒、未获学位或学位被撤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对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不服。这一调整,让更多普通百姓、考生、学生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申请渠道与材料:线上线下均可,窗口提供标准模板

行政复议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申请。线下可前往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朝阳山路327号)一楼4号窗口现场办理,也可邮寄材料至对应办公地址,咨询电话:0532-86988500;线上可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爱山东APP、专属电子邮箱xhaxqxzfy@163.com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行政复议法定条件的材料;支持行政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主要写清四项核心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名称、复议请求、主要事实与理由。窗口提供标准模板,现场可直接领用;使用掌上复议小程序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申请人只需核对信息、电子签名即可。行政复议不要求聘请律师,群众完全可以自行申请;如案情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

审理新规:普通程序须听取当事人意见,保障参与权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大亮点,是改变以往单一书面审理模式,保障当事人参与权。林晓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才可以书面审理。也就是说,只要申请的是普通程序案件,复议工作人员必须联系当事人核实事实、核对证据,同时征询调解意愿。可以当面聊,可以打电话,也可以视频。林晓梅提醒,接到复议工作人员的听取意见电话或通知,切勿缺席;如无故不配合导致无法听取意见,案件可能转为书面审理,当事人将失去当面陈述和表达诉求的机会。

时限提醒:60日内申请,最长保护期限不可突破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杨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内容之日起计算,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这两个时限不可突破。杨鸣建议,收到行政文书后,应及时核查、及时维权,避免错失维权时机。

本期“新说法”聚焦新修订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把行政复议制度要点梳理成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引,帮助群众看懂制度、找准渠道、规范维权。下一步,“新说法”栏目将持续围绕高频法律法规,紧贴政务服务、民生维权场景,输出接地气、实用性强的普法内容,推动法律条文走进生活,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刘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