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河法院:一纸调解化两案 当庭给付解“心结”

地方法治 |  2026-11-08 19: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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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不仅化解本案劳务费争议,还促使被告撤回另一起关联案件,实现“一案结、两案了”。

原告杜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玻璃贴膜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杜某承包贴膜工程。杜某施工过程中,发现被告提供的玻璃膜存在问题,告知被告后,被告随即通知杜某停工。原告等待数日未获复工通知,后带着剩余材料和工具撤场。此后,原告多次催要已施工部分劳务费,均遭被告拒绝。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阅卷发现,双方矛盾较深。原告认为玻璃膜质量问题与自己无关,自己已实际施工,被告应支付劳务费;被告则认为原告作为施工人员应及早发现并告知质量问题,且双方还存在材料退还、质量争议等问题,被告已就关联争议另案起诉,双方对抗情绪激烈。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不仅可能面临执行难题,还可能让双方陷入连环诉讼,增加诉累。为从根源化解双方积怨,法官倾力调解,最终,被告当庭向杜某结清劳务费,并撤回另案对杜某的起诉,杜某当庭退还被告剩余玻璃膜。

下一步,商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商河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