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李庄法庭:小塘村里的“握手言和”
平安郯城
2025-03-26
“你们来了啊,谢谢你们专门到村里解决我们的事!”3月19日,郯城法院李庄法庭庭长侯占争法官带领团队来到李庄镇小塘村村委,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家门口法庭”化解矛盾,为村民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原、被告系多年好友。原告魏某长期从事饲料销售工作,被告李某则是当地养殖户。2022年7月到2023年11月期间,李某因养殖需要多次向魏某采购饲料,合计约6万元。后因市场行情波动,李某养殖亏损严重,仅偿还1万元后便无力支付剩余49282元欠款。经多次催要未果,魏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当天,不大的小塘村村委院内,三张木桌、七把木椅搭起了临时法庭,国徽端正摆放在审判员身后。侯占争严谨细致地组织举证质证,查明被告确因养殖亏损导致还款困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侯占争当庭组织调解,但因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虽当庭调解未果,但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侯占争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开展调解工作。他一面为李某分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一面引导魏某体谅对方实际困难,既用《民法典》合同编条款明晰责任,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劝解双方。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延长宽限期+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签收调解书时,李某紧握法官的手感慨:“感谢法院给我们缓冲期,我一定诚信履约!”
侯占争还结合案件以案释法:“乡亲们在经济往来中要注意保存送货单、对账单等凭证,遇到纠纷可通过村委调解、司法确认等途径解决……”村民们听得频频点头。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司法需求,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李庄法庭将持续开展巡回审判,不断践行和发扬“枫桥经验”,让法官“多走动”,让群众“少跑腿”,让司法温度切实融入乡村治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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