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信号灯通行代价多大?菏泽一轿车路口抢行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司机负全责!
大众新闻客户端 16:02原创

3月11日14时,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与府东街交叉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赵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该路口时,与杨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某、乘车人王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警部门依法调查认定,驾驶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未确保安全行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某无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行经交叉路口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减速观察、谨慎通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
(大众新闻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张心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