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创新守护“山东屋脊” “沂源方案”亮相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昨天13:05原创

5月22日,2026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上海崇明拉开帷幕,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亮相,通过典型案例推介、实物展陈等形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山区县域生态保护的创新实践。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生态环境部正式公示2026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名单,沂源县“以行刑衔接创新破解生物多样性保护难题”项目成功入选,成为山东省唯一上榜的县级实践成果。
沂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县域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01米,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作为沂河源头和鲁中山区重要生态屏障,这里独特的山地气候孕育了极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被誉为“北方山区生物多样性天然基因库”。数据显示,沂源县现有动物263科1086种,自然分布及园林栽培植物共计121科1067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黑鹳,易危物种蓝翡翠、红腹锦鸡,以及水杉、华山松、马褂木等珍稀树种在此繁衍生息。
曾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民生发展的矛盾在沂源尤为突出,75万亩连片林果园是当地农民的“金饭碗”,但每到果实成熟季,鸟类啄食让果农损失惨重,无奈之下,私设捕鸟网成为普遍现象,大量珍稀鸟类无辜伤亡,人鸟生存空间冲突不断加剧。
面对这一难题,沂源县立足山区地形复杂、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创新构建起基层管护网、“五长制”监管网、联防队伍监管网“三张网”立体防控体系,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每一片山林、每一块果园。林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在候鸟迁徙季、野生动物繁殖期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清网行动”“护鸟行动”,精准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采伐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
“以前人鸟争食,我们只能架网护果,看着鸟儿缠死在网上心里也不是滋味”,沂源县果农刘德华告诉海报新闻记者,“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有专人定期巡查,还手把手教我们用声波驱鸟器、反光条这些绿色方法,现在果保住了,鸟儿也能安心觅食”。
截至目前,全县75万亩林果园已基本杜绝非法捕鸟网,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同比下降60%,鸟类伤亡数量大幅减少。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沂源县摒弃“一罚了之、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创新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构建起“经济赔偿+劳务代偿+生态修复”的多元责任体系。
沂源县薛某曾因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雕鸮被依法审查,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其在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完成为期6个月的生态公益服务,以劳务代偿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这种模式绝非‘法外开恩’,而是让破坏者用自己的双手修复生态、偿还过错”,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助理检察官崔宝凤表示,“在参与林地管护、湿地修复、鸟类监测的过程中,他们能切身感受到生态保护的不易,真正从内心敬畏自然、敬畏法律,很多人后来都成了义务环保宣传员”。
据统计,沂源县已累计查处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案件37起,60人受到刑事处罚,通过“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教育转化违法人员20余名,实现了“惩罚一人、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良好效果。
沂源县的创新实践,与今年8月15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高度契合,是法典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治理、恢复性司法、行刑衔接四大制度的鲜活基层样本。通过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业咨询四项长效机制,沂源县打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如今,东方白鹳已从“过境鸟”变为“留鸟”,在沂河两岸成群栖息繁殖,蓝翡翠、红腹锦鸡等易危物种的分布范围不断扩大,水杉、马褂木等珍稀树种的天然更新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持续提升。沂源县以行刑衔接制度创新为核心,构建起兼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为全国特别是山区县域提供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保护新路径。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赵恩 上海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