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首例!“百吨王”入刑案宣判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6:13

近日,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济临大队查获的一起“百吨王”案件经依法移送司法程序后,已由临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驾驶人李某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据了解,该“百吨王”驾驶员被判危险驾驶罪,为山东省高速公路上首例。(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陶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