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 法润齐鲁|济南市考古研究院院长郭俊峰解读济南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创新实践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4:20

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条例》中提出,要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定的“先考古、后出让”要求,结合我省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古前置工作。本期视频邀请济南市考古研究院院长郭俊峰,解读济南市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创新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1:相较于前条例,您认为新修订《条例》有哪些变化?
郭俊峰:新修订《条例》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方面实现了从政府文件(规定)到法定制度的变化。一是明确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为国有土地出让的法定前置条件;二是结合山东实践,推行区域差异化管控,对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定义,仍然是20000平方米以上,避免了“一刀切”;三是完善考古工作组织、监督、管理、验收文物资料保管等全链条的规定,明晰权责,让考古工作流程更规范、监管更严格。
问题2:济南作为山东率先试点国有土地出让考古前置的城市,能否请您结合济南市实践工作,讲一讲修订的现实意义?
郭俊峰:新修订《条例》的现实意义十分突出,和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一方面筑牢了地下文物保护底线,在大型建设、土地出让前摸清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底数,守护城市千年文脉;另一方面,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让文物保护成果、考古成果,转化为坚定文化自信的生动载体。
济南作为全省率先试点国有土地出让考古前置的城市,2020年正式将考古纳入土地出让先行条件。“十四五”期间,完成2000余项考古前置工作,既保障轨道交通、机场扩建等300余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又发掘出大明湖西南遗址、元代济南王张荣家族墓地、樊家唐代朱满墓等重大遗存,延伸了城市历史轴线,丰富了城市历史内涵。
这些成果最终会转化为博物馆里的展品、文化旅游里的景点,让市民在家门口感受泉城历史,切实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
问题3:济南在全国首次对“可能埋藏文物遗存”区域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首次探索出“调查+勘探”新方式,对“先考古、后出让”有什么辅助作用?
郭俊峰:文物风险等级评估“调查+勘探”是济南的创新实践,为“先考古、后出让”落地提供了关键支撑。通过风险评估,划分三级文物分布区,实现分类施策,大幅降低考古工作时间、考古工作成本、土地清表成本等。
“调查+勘探”模式,既做到了应探尽探、应保尽保,同时提高了考古工作的效率,缩短了土地出让周期,统筹兼顾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为全省推行这项制度提供了可复制的济南经验。
问题4:如果未执行相关细则,按照新法新条例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郭俊峰:按照新条例规定,未落实考古前置要求,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会被责令停工,处以高额罚款等措施。若造成文物损毁,还需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企业违法施工或将承受重大经济损失,城市文脉也可能会因违法施工遭受不可逆的破坏。
问题5:通过这些创新实践做法,济南考古做了哪些工作,丰富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郭俊峰:我们紧扣新法“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多举措推动考古成果惠民。一是打造精品展览,通过济南考古馆及时展示最新发掘成果。去年,我们承办的《泉·城文化特展》,接待190余万市民、游客。同时,联合省、市博物馆推出多场专题展。二是开展公众考古,通过组织考古现场体验、考古讲座,邀请市民走进发掘一线。三是支持文博场馆建设,依法向博物馆移交出土文物。去年,我们向大辛庄遗址博物馆依法移交了300余件文物,推动重要遗址建成公园、展馆。四是创新传播形式,联合央、地电视台拍摄专题片。运用VR复原、三维建模等数字化手段,让千年文脉可感可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海报新闻记者 朱德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