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驾考热潮来袭 邹平公安交管优化服务暖心护航
平安邹平 06-26
盛夏时节,骄阳似火,一年一度的“驾考热”如期而至,暑假一向是学生考取驾驶证的黄金期,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应对暑期驾考高峰。
驾驶证申领人需到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正规驾培机构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交管12123”APP上预约科目一的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首次免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合格后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即可领取驾驶证。
考试预约:
1、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当日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2、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②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3、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②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③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暑期驾考保障举措
1、增配审核人员,提升受理效率。针对受理岗位,车管所增派专业人员充实力量,实现学员报名信息“即报即审、随审随约”,有效缩短报考等待周期,保障学员及时进入考试流程。
2、延长驾考服务时长。驾考中心全面开启加班工作模式,每天早开考、晚收工,火力全开,满足考生多样化需求,切实提升服务便捷性。
3、全面开展考场安全规范检查。对全市驾考考场开展全覆盖检查,逐一核查考场标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等软硬件设备,严格规范各考场管理,全力消除考试隐患,确保符合考试标准,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
4、驾考巡访监督,全程护航考试。各考场设置现场咨询服务岗,考生考试疑问可随时现场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43-4961761咨询。邹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每日也会按比例对考生进行电话回访,加强考试工作监管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驾考环境。
5、升级便民暖心服务,优化考生体验。全面排查升级各考场便民服务设施,配齐饮用水、应急药品、老花镜等便民物资,细致做好防暑保障,全方位提升考生候考、应考舒适体验。
注意事项
1、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习驾驶证明即生效,有效期为3年。
2、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90分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80分为合格(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及轻型牵引挂车90分合格)。
3、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4、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5、在追求驾驶技能、获取驾驶证的道路上,一些不法分子——驾考“黄牛”却企图从中谋取私利,扰乱驾考秩序,损害考生利益。“不用考试”“快速拿证”“驾考包过”这事儿是真的吗?当然是!假的!!!请大家切勿轻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