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丨律师解读:收购企业不履行合同,农民损失谁来承担?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08:10独家

党报帮办公益律师团成员、山东诚功(济南)律师事务所高晓燕律师认为,农户按照合同约定对南瓜进行管理,南瓜成熟后,签约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收购义务,该行为或将构成违约。

高晓燕分析,南瓜属于生鲜农产品,储存周期短,成熟之后存在最佳收购窗口期,现签约企业不断拖延收购时间,随着存放时间拉长,南瓜品相受损,逐渐腐烂。

针对农户当前面临的困境,她建议农户尽快寻找收购方,或按实际收购对接人给出的报价出售库存南瓜,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准备好合同以及按照企业技术员要求开展田间管理的佐证材料、南瓜成熟后催促企业上门回收的证据等,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以防因拖延导致举证困难。
(大众新闻记者 胡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