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绿化带被占建板房,物业履职是否到位?街道办:板房符合保留条件

大众新闻    09:11原创

有读者拨打大众新闻党报帮办热线电话反映:小区物业未及时清理楼顶杂物,导致建筑漏水;同时称物业在公共绿化带搭建板房不合规。

桓台县少海街道办事处:该板房位于兴旺花园东区 14 号楼东侧绿化带,为物业临时办公用房。因小区内原无物业办公用房,为方便安置监控设备、业主就近缴费及享受其他物业服务,物业进驻后,在开发商遗留的板房位置完成改建。因地处小区公共区域,此前已按程序征求业主意见,兴旺东区共计690户,征求意见 668 户,其中同意保留 533 户,同意率为 77.2%,超过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保留该板房。按照《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该板房符合保留条件。

关于 14 号楼楼顶漏水问题,物业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查勘现场,明确楼顶属于公共部位,可动用本楼公共维修基金维修,业主可自行选择施工队伍,也可选用物业提供的施工方案。目前居民计划自行联系施工方,社区将协助居民,联系物业共同协商处理。

(大众新闻记者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