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当地法院:根据事实认定

大众新闻    11:57原创

近期,德州市平原县潘庄村一村民向党报帮办·网上问政平台反映,离婚案中对方出轨、转移财产,法院未认定其证据,财产分割不公,认为平原县前曹法庭法官枉法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回复:该案已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一审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进行认定,不存在枉法裁判问题。

(大众新闻记者 许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