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 法润齐鲁 | 一位齐长城巡护员的文物“普法”路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7:38

窦书文,临朐县第一批齐长城文物保护专职巡护员。自七八年前临朐县完成齐长城保护范围划定以来,他主动扛起护城责任,专职负责九山镇花龙潭村小花龙砂崮子段齐长城的日常巡查、遗址管护、隐患排查和宣传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着千年长城遗存。

问题:您是临朐县第一批齐长城文物保护专职巡护员,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窦书文:2022年,县里专门设立了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我从小就在九山镇齐长城脚下长大,对沿线情况比较熟悉。听说县里招聘,我就到镇上去报了名,经过系统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巡查1公里左右的齐长城小花龙砂崮子段。说是1公里,因为路陡路险,一趟下来需要走七八公里,用四五个小时。我主要查看有没有自然损毁或者人为破坏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拍照上传到工作群,同时向镇文化站报告。

问题:您关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了吗?您觉得老百姓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窦书文:县里、镇上都组织过集中学。划定保护范围的核心作用说白了就是给文物划出“安全区”、划出一道不能碰的红线,把违法行为挡在保护范围之外。咱们老百姓要记牢几条铁纪律铁规矩:保护范围内不能搞工程建设,不能开山开矿、采石挖砂、建坟,不能搞爆破挖掘,不能倒放危险品,也不能挪动、损毁、刻划保护标识。巡查中要是发现有人触碰这些红线,我当场就会制止,情节严重的要马上报给县文物执法部门处理。绝不能让老祖宗留下来的珍贵遗产遭到破坏。“这么随便个山、石头都是自然形成的,为什么不让弄?”有人不理解,但通过这几年的宣传,大家逐步地提高了认识。

问题:若有人在保护范围内取土、采石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会面临哪些处罚?

窦书文:在保护范围内取土取石,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在长城上取土采石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个人要罚款1万到5万元,单位要罚5万到50万元。说句实在话,罚钱不是目的,主要是让老百姓都知道,齐长城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动不得、毁不得。

问题:您日常是如何向村民们宣传齐长城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常识的呢?

窦书文:巡护路上遇到村民或者游客,我都是主动上前唠叨几句:“长城上的泥土不能挖,石头不能搬,在上面攀岩野炊也不行,保护标识也不能碰、不能涂。”这些年,县里和镇上经常进村入户搞宣传,日复一日,大家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以前有人觉得搬块石头不算啥,现在都知道那是犯法的事。多说一句,就少毁一处,我得一直说下去。今年,县里又发布了“齐长城司法保护令”,老百姓保护意识更强了。

问题:临朐是文物资源大县,您认为我们应该怎样守护好齐长城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

窦书文:临朐是文物大县,需要守护的文物很多。文物部门这些年通过安防工程、巡查管护等,一直在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我能做的,就是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踏踏实实走好每天的巡查路。

我护的不仅是一段土墙石壁,更是老祖宗留下的根。只要走得动,只要身体允许,我就会一直走下去,继续守护好这位2600岁的“老朋友”。

海报新闻记者 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