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发红包”力挺电商,中小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园区最高奖100万元
山东法制报 | 昨天22:59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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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推动电子商务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
据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单卫国介绍,省财政将聚焦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一系列财政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市县、园区发挥好电商经济主战场和生力军作用。市县方面,根据各市电商企业发展情况,给予分档奖励,由各市统筹用于中小电商企业培育、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园区方面,全省每年评选10个左右运营成效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的电商产业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专项奖励,用于电商企业公共服务事项支出。同时,结合国家消费“三新”试点政策,鼓励济南、青岛、烟台3市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标杆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