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一楼盘两次延期交付 开发商:多处设施未完工,赔付“按合同走”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昨天21:52原创

“本该6月30日交房的小区,到现在都没有交付,导致几百户业主无家可归。”近日,河北保定泉尚悦湖小区业主申先生通过“民声”全国报料平台(https://hb.dzwww.com/?c=reports)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
8月30日,泉尚悦湖项目多处配套设施均未完工。(图为受访者提供)
申先生告诉记者,他曾于2025年11月与保定创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创秀”)签署购房合同。当时合同中承诺,其所购商品房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其交付。然而,目前该小区门口道路以及小区内部绿化、多处配套设施等均未完工。
根据申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保定创秀曾于今年6月8日向泉尚悦湖一期项目业主出具关于该项目交房时间调整的告知书。告知书中称,该项目原定交房(含地下车位)日期为6月30日,预计调整为8月31日。
6月8日,保定创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泉尚悦湖一期项目业主出具交房时间调整告知书。(图为受访者提供)
“本次工期调整,主要源于施工期间相关部门为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启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管控,此类政府管控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在此期间,我们与施工单位始终在允许施工的窗口期全力组织作业,优化工序,尽最大努力追赶进度,力求减少对整体工期的影响。”针对交房时间顺延原因,该告知书解释道。
如今,上述告知书中承诺的交房时间已到,但仍未完成交付。
9月2日下午,申先生告诉记者,保定创秀于当天向泉尚悦湖项目业主发布通知称,根据最新的现场施工统筹研判,预计该项目将于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每半月向业主公示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关于延期交付的相关事宜,我们承诺,将严格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好每一位业主的关切。”
9月2日,保定创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发布延期交房通知。(图为受访者提供)
记者从申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申先生(买受人)曾于2025年11月与保定创秀(出卖人)签署“保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中明确,出卖人应当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针对逾期交付责任,合同称:“若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每延期一日交付房屋,须向买受人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20日,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无息退还已付购房款并按实际逾期天数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买受人已付购房款的1%,此外出卖人不承担其他责任;若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则出卖人按实际逾期天数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买受人已付购房款的1%,买受人不再追究出卖人责任。”
针对相关情况,9月2日下午,海报新闻记者致电保定创秀方面。“还有一部分活儿没有干完,(交付时间)稍微往后延一延。”保定创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内园林、地砖、监控等多处基础设施尚未全部完工。不过,近期将具备提前装修的条件,着急入住的业主可以提前装修。
“具体的(赔付金额),我们有法务、财务,到时候一块儿去核算。”至于逾期交付的赔付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将“按合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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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