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申请房屋修缮补助被拒?当地认定:不属于“农村住房困难优抚对象”
大众新闻 16:56原创

近日,有网友向“党报帮办·网上问政”平台反映:自己是一名退役军人,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改嫁,对象因车祸手腕粉碎性骨折,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家庭负担比较重。因村中房屋年久失修,房屋漏雨,墙体开裂,无法居住,故需要房屋修缮,多次向平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被拒。
平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农村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家庭翻建危房、维修旧房的,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优抚对象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将其本人常年居住的一套住房纳入保障范围。
该政策属于困难帮扶类政策,反映人在平度市区拥有一套商品房,不属于“农村住房困难优抚对象”。经与新河镇吕家集村委、新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实,反映人常年不在村里居住,故认定反映人不符合住房修缮帮扶申报条件。
(大众新闻记者 胡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