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黄河故道上的“司法协作共同体”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4:29原创

大众网记者 崔智琪 曹县报道
黄河故道在曹县境内铺展湿地绿洲,万亩荷塘、飞鸟翩跹,是当地珍贵的生态家底。10月13日,曹县人民法院举办“媒体进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媒体记者来到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深入了解了近年来曹县人民法院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定位,深耕基层审判、深化府院协同、推进跨省联动,持续用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河碧水、一片绿洲。
扎根基层一线 筑牢生态司法前沿阵地
生态司法的重心在基层,成效显于一线。曹县人民法院把司法保护触角延伸到黄河故道湿地、农田水系等重点区域,在魏湾法庭打造湿地生态司法阵地,针对辖区鸟类保护、湿地管护实际,出台野生鸟类保护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猎捕、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行为,联动镇街、湿地管理、公安等部门快速处置生态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早在多年前,曹县人民法院就在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案件回访、修复效果核查。对于非法捕捞、损毁农用地等群众身边的生态“小案”,坚持小案精办,兼顾惩戒与修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司法守护更贴近群众。

深化府院协同 构建县域闭环治理体系
为破解生态治理多头管理、衔接不畅难题,曹县人民法院牵头推动协同共治机制落地。2026年,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12家单位组建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出台配套工作办法,搭建起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一体化平台,形成“发现、查处、修复、教育”全链条闭环治理模式。
在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案件办理中,各单位同步衔接、协同办案,既依法惩治违法者,也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法院常态化组织涉排污企业负责人旁听涉环境案件庭审,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倒逼企业树牢环保主体意识,从源头减少污染风险。

打破地域壁垒 共筑全域护绿司法合力
黄河故道跨越多省市,生态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单靠一地治理难以根治跨区域生态问题。曹县人民法院主动打破地域壁垒,积极推动跨域司法协作。围绕鲁豫毗邻地区先行区建设,曹县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签署《鲁豫毗邻地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协议》,建立跨域立案、证据调取、联合巡查、生态修复等常态化协作机制。
以此为基础,苏鲁豫皖四省十一地法院齐聚曹县,举办黄河故道司法协作论坛,结成生态司法共同体,打通跨域立案、联合巡查、协同修复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十一院共同发出护绿倡议书,把生态法治宣传送到沿线乡村,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保护,凝聚全域护绿共识。
践行修复理念 厚植绿色发展鲜明底色
在案件审理中,曹县人民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转变“重惩罚、轻修复”传统思路,推行“刑事制裁+生态修复”模式。对非法采矿、非法狩猎、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判令当事人通过补种苗木、治理污染、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方式弥补生态损害,让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的责任人。针对涉企环保纠纷,坚持审慎善意司法,对主动整改、积极修复的企业慎用惩戒措施,兼顾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
从县域协同到跨省协作,从机制建设到全民普法,曹县人民法院走出了一条基层法院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务实之路。黄河故道曹县段湿地环境持续向好,鸟类种类不断增多,生态名片越擦越亮。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司法护绿永不停步。下一步,曹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府院联动、跨省协作三张生态司法网络,以更实举措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