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一家三口乘三轮车返家途中遇强风落水,母女溺亡,父亲生还,当地政府称事件仍在处理中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9:12原创

10月17日下午,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343国道蒋口镇一处路段,一辆载有一家三口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落入路旁水域。据死者家属周铭(化名)介绍,当天父母接就读高三的妹妹放学回家,途中车辆遭遇强风后翻越护栏落水,母亲和妹妹遇难,父亲生还。海报新闻(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记者联系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件还在处理中。

涉事三轮电动车 。受访者提供

10月27日,周铭向海报新闻记者介绍,妹妹在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读高三,平时住校。事发当天,学校上午通知家长,于当日下午到校接孩子放学。父母一同前往学校接妹妹,车辆由父亲驾驶。接上妹妹后,一家三口乘车回家。周铭听父亲事后讲述称,当时天气突然变得恶劣,三轮车在风中失去控制,被吹向路边护栏,“就蹭着那个栏杆蹭了一会儿,大概蹭了有几米的位置吧”,随后翻越护栏,落入水中。

事发地。受访者提供

周铭称,父亲略通水性,落水后凭着本能游向岸边脱险,额头受伤。上岸后,父亲看见水面漂着妹妹的校服,再次下水将妹妹托到岸边,此时父亲体力已透支。随后妹妹送医抢救无效,母亲被救援队找到时已经遇难,目前母女二人已经安葬。

事发后,周铭曾前往现场查看。他称,道路护栏外侧有水域,周边存在采煤沉陷情况。据周铭介绍,事发后沱滨派出所和蒋口派出所曾先后到场但都未出具相关回执。此后,家属联系相关单位,希望了解现场处置情况,并获取有关材料。

10月28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蒋口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事件还在处理中,“有关情况你向我们宣传部门咨询”。蒋口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你跟政府宣传部门联系。”记者联系蒋口镇负责宣传的部门,但电话无人接听。

10月29日,记者联系到永城市自然资源局,对于事发水域是否属于采煤沉陷区,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具体范围,已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并安排人员与负责此项工作的地矿中心对接。他表示,将督促了解办理进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同日,针对护栏设置情况,永城公路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343国道该路段施工图于2017年2月完成设计,同年4月获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批复,按当时规范设置A级双波护栏。该负责人称,设计依据当时的路况、地质情况进行,护栏经过质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据周铭介绍,永城市采煤沉陷区事务中心此前向其告知,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组推进此事。29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该中心,其相关负责人承认已成立工作组。对方还表示,“我们单位只是一个协调单位”,主要负责搬迁安置、青苗补偿等事项,对于工作组具体情况,其表示“具体我也不清楚”,建议向政法委或其他相关单位了解。记者随后联系政法委,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拨打了永城市政府办公室电话,其值班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水坑确系采煤沉陷形成,煤矿作为形成危险源的企业,对塌陷地水域负有管理义务。若临水路段护栏防护不足、无风险警示,道路水域管理方需担责;若积水水域确为企业采煤沉陷所致且未设防警示,涉煤企业需承担过错责任。道路管理方是否负责需要看临水路段护栏的强度与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足以应对可预见的强风天气,对紧邻道路的沉陷水域,是否设置了警示或有效隔离。强风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本次天气已经进行预警,各方应该可以预见到恶劣天气,且若确实是因为煤矿导致道路沉陷,且护栏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其跌入水坑,则有相应的责任人。家属自身恶劣天气驾车未尽安全义务,存在重大过错,会相应抵扣各方责任。

周铭表示,希望查清事发经过,明确事发路段及水域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取得相关处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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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