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确需帮助的困难群体“兜底”

大众日报记者 杜辉升 纪伟

2020-09-19 06:27:4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沂水县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确需帮助的困难群体“兜底”

村里“筛”出了相对贫困户

□本报记者 杜辉升 纪伟 通讯员 李 燕

屋门虽小,阳光正好。9月16日,沂水县黄山铺镇东上坪村,70岁的村民王永祥正坐在一张长椅上晒太阳。

去年,王永祥确诊癌症,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治病就花掉了5万余元。老两口村内务农,儿女在外打工,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顿。

像王永祥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并非个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年龄较大,基本失去劳动能力,一旦出现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等,生活将遭受很大困难。2020年,我国将完成全面脱贫攻坚任务,然而相对贫困仍待解决。做好相对贫困群体的帮扶工作,对于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重要意义。

5月9日,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方案,确定了相对贫困人员的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

7月,相对贫困人员识别工作在东上坪村展开,全村共有5户报名。在该村42名党员代表与村民代表参与的民主评议会上,有2户被认定为不符合标准,其余三户情况大致相仿,都是60岁以上,且近几年患有重疾,子女收入水平也较低。最终,包括王永祥家庭在内的三户获得了过半数投票。

“像我们村这三户都不是贫困户,但目前的情况又确实需要帮助。有了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工作,具体的帮扶政策落实后,能给他们减轻不少压力。”东上坪村党支部书记武广东说。

为了制定好相对贫困标准,沂水县以国际通用的相对贫困认定标准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了解,国际上通常把低于平均收入40%的人口归于相对贫困范围,沂水县农村居民近三年的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3800元,40%即5520元,因此沂水县的这条农村相对贫困线最终设定为5500元。

“贫困户的识别侧重于家庭收入,而相对贫困人员的识别则更关注其子女的收入能力,我们希望能将资源倾斜到确实需要帮扶的农村群体身上。”沂水县扶贫办主任马会加说。

在确定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具体过程中,沂水县又总结出“二进、二核、十三不纳”的原则。“二进”就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的进;人均可支配收入虽高于相对贫困线,但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度残疾、重度精神病、重度慢性病,或因教育、突发事件等原因出现重大支出、明显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进;“二核”就是制定切实可行标准对农户各项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计算;“十三不纳”就是规定十三种不准纳入相对贫困人口情形。

8月底,经过村民自主申请、村委核查、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审核审批、公告备案等流程后,沂水县在全部1040个行政村内,识别出3191名相对贫困人员。

为了保障相对贫困人口不致贫不返贫,按照长远谋划、可持续推进的思路,沂水县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优化户与村收益分配比例,在满足系统内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前提下,收益全部分配到村集体,用于新增相对贫困人口或村级公益事业、公益性岗位支出。同时,还将针对相对贫困人口的教育、医疗、住房等进行政策倾斜。

“相对贫困人口的名单,将按照每年一次的频率进行动态调整,如果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相对贫困线的1.2倍,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达标,我们就会在镇村核实后,安排这些人口及时退出。”沂水县扶贫办主任马会加说。

责任编辑: 禹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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