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成语故事(26)弱者拥有美色珍宝或是一种罪之怀璧其罪

大众日报记者 武宗义

2021-09-15 08:16:49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国学成语,浓缩历史精华;曲径通幽,遇见不一样的“中国”。

读过金庸先生武侠系列“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的都知道,查先生笔下的江湖中,因为一部武林秘笈(如《九阴真经》《辟邪剑谱》)、一把宝刀(如屠龙刀)、宝剑(如倚天剑)或者因为金屋藏娇(如《雪山外传》《射雕英雄传》等)而引发家国之变甚至武林浩劫的桥段屡见不鲜。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与查先生的笔下的武林一样,古往今来,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例亦比比皆是,很多人乃至很多的国、家主动或者被动卷入其中,从此身不由己命运起伏,演绎出一部部悲喜剧。而无论得意也罢、失意也罢,怎经得“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只留下发黄的故纸堆里几许悲喜、几声叹息。

成语“怀璧其罪”原本是西周时的一句谚语,后出现在《左传·桓公十年传》中,这是个短小精悍,却发人深省的故事。说的是虞国的虞叔有一块美玉,国君虞公非常希望得到它,但被虞叔拒绝。不久,虞叔就后悔了说:“我听周地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什么罪,却因为拥有一块玉璧而获罪。我不能因小失大、得罪国君,给家族招来祸患。”于是虞叔把美玉心甘情愿地献给了虞公。

然而,得到玉璧后的虞公并没有满足,又把贪婪的目光盯上了虞叔的宝剑。虞叔斟酌了一番后说:“我以为献上玉璧后可以免祸,没想到虞公如此贪得无厌。我即使再献上宝剑,他仍旧不满足,下一步就会对我下手,那么只能先下手为强了。”于是,虞叔带领手下,出其不意向虞公发起进攻,毫无防备的虞公狼狈地跑到共池才保住了小命。

也许类似的教训太多了,我们的祖先才有“财不露白”(有人叫“闷声发大财”)以及“国之利器不可示于人”等训诫。

但是老祖宗还有一句话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些事还真是身不由己。比如前文提及的桃花夫人(桃花神)息妫,在楚文王出兵途中因伤死亡近10年后,她不幸又被另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盯上了。此人是文王的哥哥——令尹(楚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宰相)子元。为了引起寡居的息妫注意,煞费苦心的子元在息妫的宫殿边建了一座馆舍,每天在里面奏乐歌舞。果不其然,歌舞声成功引起了息妫的关注。但在知道这是令尹子元在瞎折腾后,息妫泪流满面说:“先王用这些音乐是来演习战备的,现在令尹不寻思为因国事而死的先君报仇,而用在我这个没死的人(未亡人)身边,不是很奇怪吗?”

子元的赶马人把息妫的话告诉了子元,子元说:“他一个女人都不忘复仇,我反倒忘记了。”于是出兵攻打郑国,但无功而返。

空手而归的子元念念不忘弟媳(息妫)的美色,最后竟然跑到王宫里赖着不走了。但是,他没有等来美人的青睐,却等来了屠刀。这年秋天,子元被楚人杀死,全家被灭门。

应该说,无论虞叔也罢、息妫也罢,他们在上述事件中都是无过错方,但却因为拥有美玉或者长得美貌而不得安宁。尤其是息妫作为一个弱女子,忍辱失身成为文夫人后,千百年来一直被很多文人骚客嘲讽。如《东周列国志》中,冯梦龙就以髯翁的名义作诗说:“莫怪(子元)狂且动轻念,文夫人是息夫人。”总之一句话“都是女人惹的祸”。

另据《资治通鉴》记载,类似的指责在唐朝也出现过,不过这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是皇帝唐僖宗。话说黄巢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虎狼谷败亡后,他的家人和妻妾们被押送朝廷,唐僖宗驾临大玄楼亲自御审。令他吃惊的是,黄巢的姬妾中,竟然有很多朝廷大员的女儿,于是他责备说:“你们这些女子,都出自勋贵之家,世世代代享受国恩,为什么失身从贼呢?”面对义正辞严的唐僖宗,一个站在最前头的女子说:“狂贼凶狠悖逆,我们国家拥有百万之众,却国都失手,祭祀不继,连皇帝都跑进了巴蜀。现在陛下以我们这些女子不能拒绝贼人而责备我们,那您把手下的将帅公卿置于何地呢?”

唐僖宗被问得面红耳赤、张口结舌,气急败坏地下令将一干人等公开斩杀。围观的民众纷纷上前敬酒,与其他人都哭天抹泪吓得半死不同,独独这个勇敢的女子不喝酒不哭泣,面对雪亮的屠刀,毫无惧色,慷慨赴死(居首者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

读到这里,笔者不由得击节而叹。这个没有留下姓名的女子可以说是给了那些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手划脚的人一记最响亮的耳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罢,试问几千年来一个又一个王朝兴盛败亡,厕身其中压根就没有任何权利的“匹夫”究竟又有多少责任呢?所以,所谓的“怀璧其罪”“人人有责”,很多时候不过是收拾弱者的借口和工具罢了。

还有,再多说一句,没有制度保障,没有人是安全的!富裕如明朝沈万三,朱元璋一句话就彻底垮台。有了法律护航,很多大咖对舆论监督无可奈何。个中三昧,值得每一个人细细咂摸。

国学经典欣赏: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左传·桓公十年传》

责任编辑: 武宗义     签审: 王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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