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严督细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2023-11-27 18:03:12 发布来源:鹰眼时讯

为推进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微山县委依法治县办从严从细抓好法治督察,并结合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选派法治巡察员参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工作,对15个乡镇(街道)、30个县直部门(单位)督察发现的130余条问题及时反馈、有效整改,实现法治建设督察全覆盖,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部署推动更加有力。7月14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及《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法治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要求。5月8日,召开法治巡察员参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并就《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工作安排、成果运用及法治建设重点巡察内容11项清单进行详细解读。9月18日,召开法治巡察员参与十五届微山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培训会议,介绍法治巡察纳入党委巡察有关情况,对法治巡察员进行系统培训,根据第四轮巡察以村居(社区)为重点的任务目标,对下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督察方向更加精准。微山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主要围绕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和发挥作用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等开展督察。在《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中明确了《督察要点》,针对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各自工作特点,分别细化了《督察细则》,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督察环节更加科学。根据督察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自查、实地督察、督察反馈、整改提升四个阶段。自查阶段主要要求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地督察阶段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成立2个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座谈访谈、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督察单位进行实地督察。督察反馈阶段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梳理汇总,统一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提升阶段由被督察单位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更加有序。根据督察情况,督察组现场向被督察单位反馈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地督察工作结束后,向各被督察单位发送督察问题反馈单,要求被督察单位根据法治督察问题反馈情况,限时进行系统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被督察单位根据反馈问题,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能做到即知即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整改到位后一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对问题分析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进一步反馈,形成全流程闭环,确保问题全面整改、短板全面补齐、漏洞全面消除、法治建设全面加强。

责任编辑: 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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