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周·大政策要览(2月10日-16日):山东多项“硬核”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大众日报记者 刘兵 张浩 梁旭日 杨鹏 武宗义 刘江波

2020-02-17 11:40:38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山东办好12件实事为一线医务人员托底打气

为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建立关心关爱小组。开展职工关爱行动。建立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加强家庭成员爱心照顾。落实休息休假休养待遇。所在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赴湖北人员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一线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优先纳入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支持。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落实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商业保险保障。加大表彰奖励激励力度。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

山东19条举措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

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推出19条措施千方百计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大力推进外商投资。

在为外企做好服务方面,将聚焦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联系对接餐饮企业、连锁快餐企业,为不具备餐饮防疫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餐饮配送服务;鼓励各级政府通过“网上招聘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在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方面,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受阻等难题,推行不见面审批,与外商做好对接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时限,为项目落地提供各类要素保障,争取早日落地见效。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山东20条措施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建设、加强产销有效对接、有序破解交通梗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全省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

受疫情影响,农业企业面临着原料运输、职工返程、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帮助其协调解决问题、尽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明确,要组织各级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和乡村干部,下沉到民生保供农业企业,建立“一对一”定点包保服务制度,并确立重点农业企业扶持名单,对种子、饲料、屠宰、加工、畜产养殖等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扶持。在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鼓励通过农产品电商平台开展“新零售”,推动“不见面”消费。搭建产销对接平台,解决生产企业产品无销路、加工企业开工无原料的难题。另外,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各级切块分配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农业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农业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山东中小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可最长缓缴6个月

2月12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通知明确,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各市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缓缴审核,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疫情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医保局。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山东出台16条举措,缓解企业贷款到期偿还压力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银保监局2月13日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贷款业务资金接续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和私营企业主贷款),目的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缓解贷款到期偿还压力,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意见》属于特殊时期的窗口指导,实施时间范围与国家公布的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期限要求保持一致,待国家公布疫情解除后自动终止。《意见》共包含16条举措,从放宽业务办理条件、丰富业务办理方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科学开展风险评判四个方面全力支持企业纾困。

根据疫情影响,银行机构可“一企一策”灵活采取延期、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全面做好国家疫情防控时期存量客户资金需求的接续工作。对于应付未付利息,各行也可通过调整计息周期、调整上报征信期限等方式减轻企业付息压力。银行机构要建立差异化的细分服务措施,进一步区分“防疫类”企业(包括与疫情物资研发、生产、批发、销售、储存、运输等相关的企业)、“民生类”企业(与疫情防控期间民众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相关的粮食生产、畜牧养殖、蔬果种植等企业)、“一般受困类”企业,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尤其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支持力度,创新打造个性化服务案例。银行机构对未裁员企业和扩大用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山东强化措施落实防治一线人员待遇

为切实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奋战在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就强化落实新冠肺炎防治一线人员待遇提出具体措施。

我省要求,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奋战在疫情防治一线的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发放标准,及时做好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工作。本次疫情参照甲类管理,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由派出单位按规定先行发放,相关职能部门事后予以确认,不再进行事前审批。同时,各地对相关医疗单位核增新冠肺炎防治专项绩效工资总量,具体数额由医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独核算,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由各市财政先行垫付,省级根据中央财政补助情况,与各市据实结算,一线其他人员补助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安排防治一线人员休息、治疗。

山东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月13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公布生效。《决定》指出,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相互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省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下列工作: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项要求;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及时调整优化;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法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上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

2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全省应急救援力量主要由政府应急救援力量、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组成。联调联战工作原则包括专常结合,协同应对;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研判,准确把握。

《意见》提到,各应急救援力量应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随时做好按照调度指令开展行动的准备。省、市级消防救援队伍运用平台每月调度一次各应急救援力量值班值守情况,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加密调度频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到信息实时共享、灾情联合研判、应急响应同时启动。灾害事故发生后,消防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并根据救援需要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各联动应急救援力量接到调度指令后,迅速进行增援。应急救援专家按指令做好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持工作。

山东出台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十条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就全面提升全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十条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三是强化涉疫情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操纵市场价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暴力伤医”、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加大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七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八是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九是推进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十是落实依法防控工作责任。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兵 张浩 梁旭日 杨鹏 武宗义 整理报道 策划 刘江波)

责任编辑: 禹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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