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测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大众日报记者 魏然

2022-08-31 08:00: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 免职或者降职 )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 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 )的干部。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4、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等方面的情况。

5、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 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

6、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 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 )等制度。

7、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 两 )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 三 )年以上。

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 谈话调研推荐 )和( 会议推荐 ),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9、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

10、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 差异化 )考察,对党政正职人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突出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11、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和( 党的建设 )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12、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 巡视巡察机构 )、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13、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有关机构( 联席会议 )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4、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 政治自律 )等方面的情况。

1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负责解释。

16、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 副职 )领导职位。

17、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党政领导职务,任职时间自( 当选、决定 )任命之日起计算。

18、党政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一 )年以上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的。

20、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 十 )年的,必须交流。

责任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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