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周·大政策要览|6月6日至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大众日报记者 马章安 郭茂英 蒋兴坤 周艳 单体敏

2020-06-08 06:16:54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山东一周·大政策要览(6月1日至6月7日)

6月1日-6月7日,省政府网站(www.shandong.gov.cn)挂出多条政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省政府新闻办也同步举行了多场新闻发布会,对一系列政策和行动进行细致解读, 大众日报等媒体则在第一时间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报道。大众日报一周大政策要览,带您一起回顾。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有了标准

6月1日,针对此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的《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批复指出,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

6月2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放活民办学校价格管理权。进一步明确放开营利性民办高中收费定价权限,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根据学校建设管理和办学需要实行一校一价。授权各市根据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教育发展等情况,开展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市场化改革试点。

严格收费项目。将中小学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类。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代收

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辅材料费、高中课本费。同时,明确收费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自愿原则”

,二是“非营利原则”。

《办法》规定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成本监审,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收费标准,加强对高中学费的动态监管,确保收费管理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实施全日制教育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照高中教育收费规定执行。学生收取。

老年大学钢琴等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

6月2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正式发布《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保健、国画、书法、文学、声乐、外语、摄影、戏曲、舞蹈、生活等10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40元;器乐专业(电子琴、古筝、手风琴)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6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20万元

据6月3日大众日报报道,记者从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同配

合和政策联动,主要从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延长用款期限、聚集财金合力、降低准入门槛、缩短审批时间、免除反担保要求、压减融资成本等八个方面入手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为应对疫情影响,我省在原有政策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14类人员基础上,从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年底,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进驻山东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综合考虑个人创业成本等因素,将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含)3名合伙人,贷款额度由最高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疫情期间残疾儿童线上康复服务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据6月3日大众日报报道,省残联、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残疾人康复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疫情期间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线上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线上康复服务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影响,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线上康复服务是指将既往线下已有的康复服务通过线上开展、延伸。《通知》肯定了线上康复服务对于积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性,对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的线上康复服务作出明确界定。要求各地积极将符合条件的线上康复服务纳入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综合考虑线上服务成本、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线上康复服务救助标准,所需补助资金通过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省级以上补助在已拨付各市县的康复资金中统筹解决。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的线上康复服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属于《山东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修订版)》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对改善残疾儿童功能、减轻障碍有实质效果。县级以上残联要指导相关机构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公示线上服务价格,并充分告知残疾儿童家长线上服务的内容、形式、效果、收费标准等,征得残疾儿童家长(监护人)同意,同时留存康复训练计划、康复训练记录及网上服务影像资料、家长打卡等档案资料,作为拨付和结算康复补助资金证明资料。

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1.12元

据6月4日大众日报报道,在6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李伟介绍,通过前期统计调查,预计今年小麦商品量在1500万吨左右,集中收购期间收购1000万吨左右。目前全省小麦价格在1.18元/斤左右。预计新粮上市后,小麦价格将相应回落。

作为全年粮食收购的首要任务,我省的夏粮收购占全年粮食收购总量的近60%。省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吕明介绍,今年我省将继续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为每斤小麦1.12元(国标三等),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为加快粮食收购由“政策市”向“市场市”的转变,集中收购期间我省小麦政策性收购将只占全部收购的20%左右。

今年,我省将继续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计划,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从生产者购进不低于600亿斤。

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性保险试点,财政补贴50%保费

据6月5日大众日报报道,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性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性保险试点,期限为2020年5月8日至12月31日,支持山东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复工复产保险主要面向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均在省内且已复工复产的企业,保障范围包括企业财产损失、营业损失及雇员工资等3项,损失赔付累计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每家投保企业保费2000元,其中财政补贴50%。为确保风险总体可控,试点规定首批投保企业数量不超过1万家,保险机构累计承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此次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保费补贴方式,提高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承保的积极性。相关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山东省内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均可自愿选择投保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性保险,保险机构为省内提供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基本风险保障,并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在融资增信、员工生命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开发商业性保险产品作为附加险,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保险保障。

公务员招录7月19日举行笔试

据6月5日大众日报报道,记者6月4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将于7月19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3日9∶00至7月

19日15∶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dgkks202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今年我省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将由往年的1天时间压缩为半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的笔试,采取一次检测入场、无缝衔接考试的办法,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考生可凭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参加考试。无法提供有关证明,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部分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于6月24日前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提前申报来鲁时间,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今年我省共有35.9万人参加公务员考试。考生特别是外省来鲁人员,要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近期尽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公务员笔试安排和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据6月7日大众日报报道,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山东6月6日公布实施十条新措施,大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新出台的十条措施,聚焦促进个

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具体包括:

加大免税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延长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

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2020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

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市场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摊主商家户外经营产生的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实施以工代训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

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

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其在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允许延期,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督促引导,并按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给予激励。力争2020年全年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00亿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贷款本金40%的无息再贷款支持,并按照国家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拓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抵押物登记范围,对办理抵押的动产,做到应登尽登、应抵尽抵。对线上办理且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结;对线下办理且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办理。

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当地财政视成效给予奖补。为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免除开办企业的一次性政府收费。

扩大“一业一证”改革。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实现“一证准营”。将企业开办环节由5个压缩为2个、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

作日,实行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

发展线上销售。鼓励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外贸出口平台、电商平台进行经营和销售,当地财政给予费用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小微电商企业指导培训,所需费用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中列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提出11个方面、35条落实措施、99项具体任务

省政府6月7日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11个方面、35条落实措施、99项具体任务。

一、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1.关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

落实措施:(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6%的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缴费工资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按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2)继续执行阶

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3)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

月31日。(4)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

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5)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2.关于“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前期出台6月底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落实措施:(1)国家减税政策: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按国家规定持续执行;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

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2)国家降费政策: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分别由民航局、各港口所在地海事部门,按国家规定为免征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政策执行期限到

2020年12月31日。(3)我省减税政策:免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4)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一律延缓到2021年缴纳,纳税人可在当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5)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

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3.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资助以训稳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落实措施:(1)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年、2021年全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3万人次以上,相关补贴政策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2)支持以训稳岗,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训稳岗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训稳岗的,根据以训稳岗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申请推行全程网办,由企业线上提交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月拨付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落实措施:(1)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5.关于“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落实措施:(1)对受疫情影响停业企业,停业期间专线或宽带费用进行减免优惠或延长包月期。(2)针对重点智能制造企业存量客户给予宽带或专线月租优惠,新用户延长专线或宽带业务体验期,开展千兆宽带试点推广并给予月租优惠。(3)对使用百兆以下宽带的企业客户,免费提速至百兆,以降低单位带宽的资费单价。(4)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年底前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6.关于“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

落实措施:(1)对承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中央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和幼儿园,包括租户不直接与房屋所有权属单位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继续执行“免收今年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的政策。(2)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3)市县政府可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对向企业和幼儿园减免缓收房租的非国有房屋业主给予帮扶,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7.关于“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

落实措施:(1)2020年6月底前,将全省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至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2)2020年9月底前,对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中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填写方式进行

全面改造优化,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操作模式。(3)2020年9月底前,制定全省统一、可由“一窗通”系统自动生成的住所承诺书。各市政府负责对本地制定的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4)支持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好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保证正常交通秩序的基础上,活跃“夜经济

”。2020年6月15日前,由各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支持上述经营活动的具体办法。

三、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8.关于“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落实措施:(1)通过贷款展期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出台情况,同步制定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2)

将各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情况纳入山东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其他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

业贷款增速明显提高。(3)加快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接入“银税互动”平台步伐,2020年年底前,实现“应接尽接”,全年“银税互动”业务实现新增授信150亿元。(4)发挥好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商业模式上具有开创性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积极创建济南国家级金融科创试验区。在智慧融资、智能支付、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创新发展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特许经营权以及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9.关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

落实措施:(1)扩大支小支农范围,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客户疫情防控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业务,全部纳入再担保分险范围。(2)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其中担保贷款额度在100万(含)以内的不收取再担保费。

10.关于“增加创业担保贷款”。

落实措施:(1)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数量占到小微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或职工人数超过100人且符合条件人员占到8%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

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3)提供

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贷款,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11.关于“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

落实措施:对接争取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对我省创业板IPO排队的10家企业和拟创业板上市在辅导的39家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协调推动企业尽快上市。依托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山东设立的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分类推进企业对接科创板、新三板,多渠道上市融资。

四、抓住用好中央资金补助政策

12.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落实措施:(1)全力争取1万亿元财政赤字资金支持,结合中央补助,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2)全力争取1万亿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对接特别国债资金投向,对其中安排用于地方投资项目的部分,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市政设施、城镇环境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积极储备申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更多国债资金。(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省级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再压减6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60%以上。(4)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转超过1年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对结转不足1年或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预计难以实现支出的,尽快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

13.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

落实措施:(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围绕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现代农业设施、人居环境

整治等债券支持领域,再储备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在前期争取1895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全力争取国家拟安排3.75万亿专项债券额度中剩余的1.46万亿额度。(2)中央预

算内投资:精准对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落实申报项目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扩大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规模;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支付,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14.关于“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落实措施:(1)5G应用:着力解决5G基站建设运营中遇到的电价高和进场难等焦点问题,全年为运营商压降场租8000万元,完成直供电改造1.6万个,节约电费1.5亿元。支持济南

打造5G新基建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2)充电桩: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年年底前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162座,2022年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3)城镇基础设施:抓好市政道桥、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山东省

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列入2020年计划的1743个、49.7万户老旧小区项目,按月调度、每季公布改造进展情况,有条件的一并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4)高铁:抓住国家增加1000亿元铁路建设资本金机遇,积极对接争取国铁集团提高山东干线铁路项目出资比例,对部分城际铁路项目出资。(5)水利:全面落实《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如期完成方案确定的1643个重点项目既定建设任务;启动引黄灌区农业节水、烟台老岚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临沂黄山水库、青岛官路水库等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6)编制东平湖、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争取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五、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

15.关于“持续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落实措施:加快实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流程再造、人才制度改革、科教改革、财税金融改革、资源环境领域改革、企业改革、开放倒逼改革、优化法治环境等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细化实施方案,实时发现、纠正、反馈改革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攻坚举措落地见效。

16.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落实措施:(1)制定完善山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落实授权经营动态调整机制,对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情况开展成效评估。推动省、市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对接,试点建立省属企业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2)加快推进实施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工作计划,确保2021年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户数、资产占比均达到75%。(3)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制定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对各市接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予以资金支持。

17.关于“用好国家赋予的省级政府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

落实措施:(1)规范承接国务院授权用地审批权,原由国务院批准用地规模、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的济南、青岛等11城市的36个市辖区,其农用地转用审批,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

授权批准;将原由省政府批准的其他101个县(市、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授权和委托市政府批准。(2)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发展所需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18.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

落实措施:(1)严格落实“五个一视同仁”要求,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实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困难诉求。全面落实省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责任人:张江汀;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2)开展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治理行动,2020年6月底前所有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推动有分歧账款依法加快清偿。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19.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

落实措施:(1)2020年6月底前,制定《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创建国家实验室工作方案》,全力争取国家在透明海洋、健康海洋等科技计划和海洋

模拟系统、水动力实验平台、国家海上综合试验场等大科学装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2)围绕风险计量与防控、海洋工程、油气资源探采运一体化关键技术、宇宙线等领域,

梳理一批重点项目清单,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3)谋划建设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等省实验室。新建40家左右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0家企业省重点实验室。(4)指

导各地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0家以上。(5)全力推动康平纳先进印染技术、海尔高端智能家电、歌尔虚拟现实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

工作。加快推进国家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在高端装备、新药创制等领域新建3-5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新增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90家以上。

20.关于“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

落实措施:(1)全力争取国家将山东海底发现、蓝色生命、海洋高端智能装备等重大科技计划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发榜清单。(2)争取在量子通信和量

子计算机、黄河三角洲盐碱地种业等领域牵头或参与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3)争取在燃料电池领域、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领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急危重

症”“放射治疗”等领域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重点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海洋、线上经济和机械、纺织、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与治理等领域进行重

点科研攻关,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21.关于“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增加移动实验室”。

落实措施:(1)实施《山东省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引领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实施生物技术与工程创新发展规划。布局新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省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对获得新药注册证书并在山东产业化的创新药物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2)指导潍坊康华生物、山东艾克韦生物等企业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病毒诊断试剂的标准要求,加快产品注册检验和临床试验研究,全力推动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3)依托潍柴、重汽等企业生产优势,研制生产车载CT,车载核酸检测等车载移动医疗设备,提高移动医疗设备研

发水平。

七、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

22.关于“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落实措施:(1)加快青岛、济南、烟台等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日照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建设,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深化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数字营销、仓储物流等配套要素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2)推动有条件的内外贸结合市场列入国家新一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组织济南、青岛申报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23.关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

落实措施:(1)突出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创新,2020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山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2)制定必须由省本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分批精准下放至自贸试验区。

24.关于“推进中日韩等自贸谈判”。

落实措施:(1)在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中日产业园,重点面向日本世界500强和隐形冠军企业靶向招商。加快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中韩(烟台)产业园、中日(

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平台建设,深化与韩国前30位大企业战略合作。(2)加快编制《中日韩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实施,将中日韩自贸区

地方合作示范区建设纳入中日、中韩高层交往和政府间对话议事内容,建立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

八、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

25.关于“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措施:(1)以严控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降低臭氧浓度为重点,2020年9月底前,开展为期4个月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夏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采

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前提下,7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与生态环境部共建国家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2)制定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在省绿色发展基金中设立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培育臭氧污染防治、污染底泥综合处置、智慧环保等生态环保产业。

26.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落实措施:(1)持续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2020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2)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2020年年内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70%以上,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10个百分点。

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7.关于“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

落实措施:落实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采取日常监测和筛查预警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动态监测,对因疫情或其它原因可能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严格认定程序,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

28.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

落实措施:(1)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扶贫农产品集中消费、扶贫协作地区产品专项消费、省内扶贫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专项行动。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公布《山东省扶贫产品

目录》,提高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市场辨识度和消费者认知度。(2)加快推进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建设,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工。

十、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29.关于“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落实措施:(1)扎实开展“夺夏粮丰收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对产粮大市、大县帮包联系机制和奖励政策,确保全省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400万亩以上,总产1000亿斤以上。(2)

抓好《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确保如期完成全省新建54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制定《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方案》,2020年10月前在沿黄9市65处引黄灌区开工建设骨干灌排工程,全年完成实灌面积2700万亩。

30.关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

落实措施:(1)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20年新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以上。抓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农业产业强镇16

个。(2)新认定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到2020年年底达到1000家。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评定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省级以上示范社1000家左右,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430万亩。(3)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

31.关于“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落实措施:(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成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计划,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0亿斤水平,从生产者购进粮食不低于600亿斤。(2)支持寿光蔬菜

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在设施蔬菜相对集中的寿光市、潍坊市寒亭区、青州市、安丘市、昌乐县和淄博市临淄区等6个县(市、区),提升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水平。(3)

稳步推进生猪稳产保供,确保完成全年生猪存栏2597万头、出栏4000万头以上的目标任务。

十一、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32.关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落实措施:(1)研究制定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并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实现财政

补助与个人缴费之比不超过2:1。(2)完善门诊就医结算政策,优化门诊联网结算程序,全力争取纳入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结算国家试点。

33.关于“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

落实措施:(1)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山东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7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发资金发放到位。(2)待国家明确政策后,第一时间制定山东省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落实。(3)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

定配套政策,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34.关于“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实施救助”。

落实措施:(1)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我省扩大低保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2)指导各地全面落

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对于出现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

救助力度。(3)严格落实灾害救助标准,在救助资金、物资分配上,重点向受灾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等倾斜,切实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加强灾害救助政策与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有序有效衔接,对经过灾害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受灾人员,纳入相关民生救助政策,保障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35.关于“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基层卫生防疫”。

落实措施:(1)2020年6月底前,编制出台《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推动构建政府、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储备体系;按照日均消耗上限,传染病防护物资不少于1个月储备。(2)优化调整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以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为重点,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能力标准。欲更详细了解该周山东大政策,可查阅省政府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大众日报等媒体的报道。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马章安 郭茂英 蒋兴坤 周艳 单体敏 策划 刘江波)

责任编辑: 马章安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